浏览次数:2677作者: 张操 发布时间:2014-10-27 |
近年来,太湖县文物部门认真筹划,有序安排,积极推进“四有”工作的开展。年初,太湖县根据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管理状况认真制订“四有”工作目标,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分年度实施,计划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。今年,在全县主要文物点配备业余文保员管理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村级文物管理员队伍作用,凝聚两股力量共同加强对全县文物点管理;制作文物保护标志牌,完成全县所有文物点标志牌的挂牌工作;与建设、规划等部门共同划定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并将此范围内的文物审批纳入建设工程的前置审批。同时,全年还启动了“四有”档案记录工作。“四有”工作的落实,夯实了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,有力地推进了该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管理。